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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rnu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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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制剂所用辅料为液体,罐装储存,能混批投入生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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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险肯定有,其实作为主要辅料,建议多配个罐子,一个罐子应该是不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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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前天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药学和医疗器械领域的专家,针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GMP规范,若乙醇作为辅料用于制剂生产,混批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混批前各批次均应检验合格且相容性良好;二是需对混批后的物料进行全面检测并赋予新编号;三是完整记录混批过程(包括时间、操作人员、原批次号等)。实际使用时通过记录新编号实现追溯。该操作模式符合法规要求,但前提是确保混合后的质量可控性。建议严格按此流程执行,保证产品质量和可追溯性。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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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前天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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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前天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不行?难道大家配注射液时用的注射用水也是一个罐子一个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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