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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想请教一下关于新仪器及器皿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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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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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各种仪器和器皿是不是应该全部校准过后才能使用?领导说一年内的新仪器都不用,有没有比较明确的法规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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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买的涉及计量的都需要计量校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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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用你们领导这个说法去向审计老师解释,怕是当场可以换下一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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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雲jsg2svww 发表于 2025-8-15 16:43
要用你们领导这个说法去向审计老师解释,怕是当场可以换下一家了

跟他说得校,但是人非觉得不用

点评

搞个审批文件,让领导把字签了,先把锅给甩出去先  发表于 6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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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给你出个主意
你弄一个校准标签贴上,让你领导签上他自己的名字和校准日期。
这样你既不用校了,他也节约了。两全其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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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a03fd22f461a4acca4f63a123a2d0713.html,推荐你领导去详细解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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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领导估计跟 你说新买的设备,厂家自带了质检和校准,肯定是符合要求的

如果你们设备是在强制管理目录中的,不做也得做

如果你们设备不属于但是计量机构能给你们做,建议你们去做

如果你们设备不属于强制,计量机构也做不了,那就还分项目去做

总结:别省钱,做吧

计量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十五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 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 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
——第四十三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 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 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 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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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需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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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要做啊,把楼上的法规转给你领导,留个证据,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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