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大呆子
收起左侧

讨论这个说法:放行前生产全责,放行后质量全责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5-9-6 15: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出问题,首先是质量的问题,然后才是顺藤摸瓜到生产。你质量没管控住,肯定首当其冲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17 11: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出问题一般找质量,然后,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17 14: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产品放行后,第一问责质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17 14: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论是放行前,还是放行后,生产、质量都有责任,放行这个过程只不过是最后一道工序,符合企业自己规定的标准,最后的一道手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19 14:42: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太武断了,要根据实际评估情况,来判断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再定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2 14: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QA都是这么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2 16: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指导,不吝赐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6 09: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事了都跑不了,再进去一个法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0-10 14: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的责任,谁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10-10 14: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这样的话,质量是不是要求再招十个人来进行全检才能出货?,人手不够就全检合格了再出货,那样的话销售就要跳起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1-6 15: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门门 发表于 2025-8-28 15:31
这个逻辑我懂了:
按《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进行的生物制品,只要发到了市场上,
那药厂就没责任了。 ...

这。。。这还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1-6 15: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11-6 15: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1-6 16: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对,应该是都有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11-6 17: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第一,兼顾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11-7 13: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放行前生产全责,放行后质量全责!    不全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11-18 11:3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amesW 于 2025-11-18 11:38 编辑

...看过前面几页的答复,感觉很迷...
药监相关的条款我不甚熟悉,
但就着医械相关的规范而言;

放行不论前后,质量应该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包含过期后2年~植入性器械更长)进行追踪并负责;
至于生产单位如因制程中导致的功能性不良,流出产品理论上不论放行前后都应协同处理。

总的来说提问者这句话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个人观点提问时就有误区,如单纯判读本句是与非,应属错误逻辑。
尤其在中国区的监管主机关来看,现今的大方向其实是上市后(放行出厂之后)的不可预期风险,相较于制程中的可控风险关注程度更高。
不然会再出现下一起的三氯氰胺奶粉事件。

仅供参考,自主斟酌。

另对生产or质量负责,谁说的算的议题,原则上有规模的公司,质量负责人基本应要与厂长(运营代表)进行抗衡的存在。故在没有责任主体的前置条件,质量负责人应要有更多的话语权去将风险拦截在厂内,或已发客诉时质量应为大A进行主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1-18 11: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币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1-25 16: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韧如水 发表于 2025-8-28 13:15
质量应该是全过程的,放行只是最后一道门槛。所以不全对

那产品质量是制造出来的,不是检验出来的;放行是最后一道门槛这句话我支持!
这得看上市后问题出现的方式!分情况的,1.这个产品项目检验,但上市整批出现的问题!
2.这个产品项目我频次抽检,但上市出现问题低于检验频次,生产是每个自检的!
那就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12-4 15: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玩笑,放行前后质量负责人都得背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2-7 10:2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