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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注册] 原料药粒径不同,算是一种原料药吗?变更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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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前天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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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蒲友,请教大家一个问题:
某化药制剂,在研发阶段为了技术保密,将同一原料药的不同目数物料2份,按照一定比例投料生产(A:24-30目占比40%,B:60-80目占比60%),这种情况下,算是一种原料药,还是两种?
以后如果需要变更成一种组分,该如何操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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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涉及 原料药管理处方工艺一致性 两方面。我们分开来看:

1. 这种情况算一种原料药还是两种?
  • 法规角度(药典、注册管理)
    原料药的定义通常是具有确定结构和药理活性、作为制剂活性成分的物质。不同目数只是 物理状态(粒度) 的差异,本质上还是同一种原料药。
  • 研发/注册申报角度
    如果你在处方工艺中写明投料配比(A、B粒度比例),那就相当于在制剂中人为设置了一个 处方工艺参数。监管方会认为你虽然用的是同一原料药,但工艺文件中已经定义成“粒度 A 占比40%,粒度 B 占比60%”,在技术资料里会被视为两种规格的原料药物料(同品种,不同粒度分级,且有配比要求)。
    换句话说:实质是一种原料药,但在处方工艺层面相当于定义了“两种组分”的投料比例


2. 如果以后需要变更成一种组分(比如统一成60–80目),该如何操作?
  • 工艺控制层面

    • 需要证明单一粒度(如全用60–80目)与原配比粒度在 制剂关键质量属性(CQA) 上等效。
    • 重点关注:溶出曲线、含量均匀度、稳定性、杂质谱、工艺可行性。

  • 变更管理层面

    • 在药学研究/注册申报文件中,这属于 处方工艺变更
    • 如果你处于研发阶段,还没申报,可以直接在工艺优化中统一,不需要特别备案。
    • 如果已经进入临床或申报环节,则要根据 ICH Q8/Q12 或中国《化学药变更分类管理办法》 做变更分类:

      • 若溶出和质量属性显著变化,可能算 处方变更(中度/重大),需补充研究数据。
      • 若证明一致(比如溶出曲线相似因子f₂≥50,其他质量属性无差异),可能按 工艺优化的小变更 处理。


总结建议:
  • 从原料药属性看:还是 一种原料药
  • 从处方文件角度:目前相当于“两种粒度分级原料的配比投料”,以后若改为单一粒度,需要做 处方工艺变更研究,重点在 溶出对比质量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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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昨天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质是相同的,但是如果跟获批的生产工艺信息表的原料药内控标准粒径不一样,这个需要进行变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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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圣
发表于 昨天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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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属于原料药粒径问题,肯定是一种原料药,要看你申报标准里面规定的粒径范围是不是包含了你这两种情况,如果包含了,那就没有问题,不涉及变更。如果不包含,那就涉及到原料药粒径研究,属于技术上的变更,需要你增加相关补充研究,可能还涉及验证和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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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质量标准和工艺规定,如果不同料径是不同的标准,就是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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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筛分不同粒径后分别投料吗?同一种原料药,原料预处理算作不同的制剂工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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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种原料药,采取特殊的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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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有没有体现出来了,如果没有体现,自己评估风险,如果体现出来,就要注册变更了,这会涉及到生物利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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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工艺肯定需要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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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昨天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一种原料,但因为有细度及比例的要求,生产时必须严格按这个比例的,如果改变细度或比例都可能需要走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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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昨天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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