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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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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巍] 《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藏着“七个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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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分析到位、精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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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条分缕析,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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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法时代,问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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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作者的精心解读,条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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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reatwolf 于 2026-1-29 16:45 编辑

关于第2点,在国家药监局2021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第九条就已明确指出:“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中药配方颗粒放开之后,虽然N多企业进圈,但是,没有一家企业还敢在非医疗机构销售中药配方颗粒。。。。基本上限制死了,中药配方颗粒,只能由药企和医疗机构点对点采购,然后从医疗机构根据药方售卖。。。。

点评

对啊,药店一直都是不让销售的,老大的分析让我突然有点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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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佬的解读分享,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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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转载吗,真的是超有水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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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好,言简意赅 干活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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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肯定是张总了,蒲公英论坛的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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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际上我们这边中药配方颗粒药店卖的不多,大部分都在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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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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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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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分析到位、精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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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大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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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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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强强强强强强强强强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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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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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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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potatohb 发表于 2026-1-29 09:02
浅浅问一句如果配方颗粒不让药店卖了,就说明买不到感冒冲剂了是么

感冒冲剂是颗粒剂,不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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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透彻,就看政府部门下面怎么具体实施和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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