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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委托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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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5 15: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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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关于委托生产想请教几个问题,新手小白很多方面还不太了解,请多指教
1、作为持有人,产品委托生产后,持有人是否还可以继续生产该产品?是否有相关法规的支持,求分享!!!
2、包材管理方面,该产品委托生产后如果另设计一套包材,可以和持有人生产的该产品包材并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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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5-8-5 15: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药学和医疗器械领域专家,现就您的问题专业解答如下:

1. **持有人能否继续生产**:依据《药品管理法》第32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自行生产或委托生产并行。只要取得对应生产许可资质并经省药监局批准即可。该模式旨在缓解产能瓶颈,属合规操作。

2. **包材并存可行性**:法规未禁止多套包材共存,但需确保质量可控性。建议通过唯一标识区分不同来源产品,严格执行批号追溯体系,避免混淆风险。同时应符合药用包材关联审评审批要求。

上述内容均基于现行法规框架设计,具体实施建议咨询省级药品监管部门。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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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5 15:5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机智鼠 发表于 2025-8-5 15:45
作为药学和医疗器械领域专家,现就您的问题专业解答如下:

1. **持有人能否继续生产**:依据《药品管理法 ...

“通过唯一表示区分不同来源产品”,是指商标或者商品名吗?还是包材版面的设计样式?

点评

1.可以委托生产,也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同时委托和自产 2.同样的规格和包装规格包材要一样,如果要另外设计一套包材,那就是生产另一个包装规格。不同规格的包材可以共存,但是同一规格的包材只能有一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8-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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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8-5 16: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時來咿D 发表于 2025-8-5 15:51
“通过唯一表示区分不同来源产品”,是指商标或者商品名吗?还是包材版面的设计样式?

1.可以委托生产,也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同时委托和自产
2.同样的规格和包装规格包材要一样,如果要另外设计一套包材,那就是生产另一个包装规格。不同规格的包材可以共存,但是同一规格的包材只能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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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5-8-5 18: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1.完全可以自行继续生产;2.同规格包括包装规格包装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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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7 10:3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夷吾15 发表于 2025-8-5 16:07
1.可以委托生产,也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同时委托和自产
2.同样的规格和包装规格包材要一样,如果要另外 ...

24号令中“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药品规格或者包装规格不同的,其标签应当明显区别或者规格项明显标注。”
如果是这个产品委托生产了,需要重新设计一套包材,相当于生产企业换了,同一包装规格也只能有一套包材吗?

点评

24号令出的时候没有持有人概念,只有生产企业。所以按现在的管理方式,应该是同一个持有人同一规格只能有一个包装样式。但是如果非要抠持有人和生产企业的区别,也不是不行,毕竟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会在市场上产生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8-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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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8-7 11: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時來咿D 发表于 2025-8-7 10:35
24号令中“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 ...

24号令出的时候没有持有人概念,只有生产企业。所以按现在的管理方式,应该是同一个持有人同一规格只能有一个包装样式。但是如果非要抠持有人和生产企业的区别,也不是不行,毕竟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会在市场上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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