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005|回复: 2
收起左侧

兽药界看电商新况反省假药问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8-10 16: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兽药界看电商新况反省假药问题

发布日期:2014-08-06  来源:兽药营销网  作者:信风  

往往一提到假货,人人咬牙切齿恨得牙痒痒,那么兽药界的打假工作进行的如何,为什么还不断有假药被公示,兽药进军电商过程中的制假打假是否按部就班的秩序井然?在各大电商平台还陷在假货横行的泥潭中难以自拔的间隙,兽药界人士是否应该瞪大了眼睛瞅准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以归罪社会的口吻电商平台掩饰无责任感的不作为方式

说到假这个问题,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归罪于中国整个社会,认为中国作为全球造假基地,源源不断的假货货源是基础。对此阿里马云也给出说:整个社会假货横行,又如何让电商平台独善其身呢!

前几天有兽药企业负责人张先生反映,其在某电商平台尝试购买标有自身企业生产标识的兽药,果不其然检验结果为假货,张先生打去电话质问缘由,几次三番被敷衍了事而后索性关闭联系方式。对此张先生表示,由于价格低的优势导致假货店主占优势,严重影响自身生意的发展。

对于电商平台的不作为张先生无奈道:一边有假货,一边是需求,一拍即合就是中国电商购物的现状,当然这只是现状的一部分,并不是所有。电商假货屡禁不止,绝对不只是买方卖方的问题。品牌商有没有授权,平台方多打几个电话确认就知道了。商品有没有假货,对于核心商户,随机抽检,送给品牌商检验,也没有那么难。对于潜在假货问题,平台商为了自身的利益追求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才是假货根源。

官方打击漏洞的背后兽药人也要照镜子反观自己的购买行为

两年前,淘宝还是美国白宫的侵犯知识产权的黑名单里!虽然去掉了,但依然不改变淘宝上大量假货销售的事实。

在上述案例中张先生维权不果后,给其中一位买家发去消息了解情况,不料买家的态度非常随意:当然知道是假货,可药品价格要便宜一半,效果也相差不了哪去,何必花高价去买品牌呢?商家的行为也只是让张先生心凉半截,可买家的现身态度说法可算是将张先生从头凉到脚,透心凉啊。

的确在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一个是商户不敢卖假货,一个是消费者不敢买假货。在国内保护知识产权处罚力度不够的情况下,假货泛滥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你闲时没事儿可以百度知道一下“假货惩罚”,绝大部分搜索结果是“在网上卖假货,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其中一条回答是:“您好!如果他被举报并证实他确实是出售假货。XX客服会对他进行实际追踪,当举报数目出现10次以上,并且属实,XX将进行关闭其店铺一个月。”所以你知道的,卖假货的风险其实很低,大不了关店。


每个社会成员迈出文明前进的一小步,才能促成整个社会向前大跨步的一大步。作为兽药交易行为的双方,不管是买者还是卖者都应该做到按规则办事,正大光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8-10 16: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在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一个是商户不敢卖假货,一个是消费者不敢买假货。在国内保护知识产权处罚力度不够的情况下,假货泛滥也就不足为奇了。而且非常有意思的是,你闲时没事儿可以百度知道一下“假货惩罚”,绝大部分搜索结果是“在网上卖假货,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其中一条回答是:“您好!如果他被举报并证实他确实是出售假货。XX客服会对他进行实际追踪,当举报数目出现10次以上,并且属实,XX将进行关闭其店铺一个月。”所以你知道的,卖假货的风险其实很低,大不了关店。

难怪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8-11 07: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社会成员迈出文明前进的一小步,才能促成整个社会向前大跨步的一大步。作为兽药交易行为的双方,不管是买者还是卖者都应该做到按规则办事,正大光明。对于不法分子只能严厉处罚,让其不敢再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7 01:4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