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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胶囊死灰复燃,浙江成制售重灾区 据新华社30日报道,济南警方在10月份捣毁的6处处涉嫌制售假药窝点中,查扣“毒胶囊”500余万粒,涉案金额500余万元。警方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件中所查扣的假药生产原料“明胶空心胶囊皮”系从非正规渠道购得,经追查原料药购进源头,12月在浙江绍兴将向该团伙提供“毒胶囊”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现场查扣50余万粒疑似“毒胶囊”。经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上述胶囊皮重金属铬量超标40倍,系有毒有害食品。据犯罪嫌疑人交代,非法生产的毒胶囊通过网络销售、物流运输的方式销往全国各地。 毒胶囊事件最先于2012年4月由央视曝光,浙江绍兴新昌一些企业用工业明胶制作药用胶囊,在引起舆论哗然的同时,大量的知名企业陷入该事件中,在经过产品召回、涉事企业道歉、关闭查封非法厂家后,该事件一度得到平息。然而短短2年时间过去,浙江在9月份即曝光非法售卖9000万粒毒胶囊的案件后,本月又发一起因非法生产销售毒胶囊引起的假药生产案件。 毒胶囊的死灰复燃不由让消费者引发联想,胶囊到底怎么了?一次次毒胶囊事件的发生,损害的不仅仅是原料药生产企业的信用,而是将本就脆弱的中国制药业推上了风口浪尖,毒胶囊问题、疫苗运输储藏问题、注射剂无菌处理问题、中药材非法添加问题……一个个尖锐的问题不断蚕食着中国制药业。 药品安全,人命关天,《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医药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监管的原则,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安全风险,并且要求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这样的背景下,毒胶囊依然能够死灰复燃,是企业利欲熏心不顾生命安危还是监管部门能力有限防不胜防?“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制药业。
相关资料: 2010版《中国药典》规定,生产药用胶囊所用的原料明胶至少应达到食用明胶标准。按照《食用明胶》行业标准,食用明胶应当使用动物的皮、骨等作为原料,严禁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工业废料。 2010版《中国药典》规定,药用胶囊以及使用的明胶原料,重金属铬的含量均不得超过2mg/kg。 2000年7月1日起,胶囊质量标准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控制标准。2001年1月2日,国家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关于空心胶囊有关问题的批复》(药管注函[2001]9号)明确规定,对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管理,核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也就是说,药用空心胶囊应该按药用辅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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