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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原料药发酵和提取在一个厂区,合成在另外一个厂区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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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4 14: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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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四叶花 于 2015-6-24 16:09 编辑

大家好,我们一个原料药准备申请技术转让,发酵和提取工艺在公司的一个厂区,合成工艺在另外一个厂区,请问这样是否可行,那么申请现场检查的时候,生产地址是写两个厂区还是写合成工艺部分在的厂区?请亲们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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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6-24 14: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料药主要是看起始物料在哪步?如果起始物料在合成开始,应可以分开的,不过最好还是咨询一下当地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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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6-24 14:5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检查是从投起始物料这步开始,这步应和合成工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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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5-6-24 15: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行是可行的,这个貌似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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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6-24 16: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两个厂区生产是没问题的,两个地方肯定都要核查。。。从头开始,应该是市局核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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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6-24 16: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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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6-24 21: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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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5 13: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许可证增加范围增加在合成工序步骤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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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5 13: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夜思雨 发表于 2015-6-24 14:56
原料药主要是看起始物料在哪步?如果起始物料在合成开始,应可以分开的,不过最好还是咨询一下当地药监。

这个技术转让申报起始就是从发酵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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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5 13: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这个产品的生产地址就直接以最后的合成工序生产地址来写就可以吧

点评

应该是写最后出厂的地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2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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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6-25 15: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空谷幽兰9 发表于 2015-6-25 13:54
以后这个产品的生产地址就直接以最后的合成工序生产地址来写就可以吧

应该是写最后出厂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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