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206|回复: 8
收起左侧

[蒲园轶事] 【瞎想】API为王or制剂为尊?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5-10-8 08: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瞎想】API为王or制剂为尊?


假期闲来无事,小妖重新看了一眼《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这不是一个征求意见稿,而是正式发布稿。整合各方面其他的法规、文件,小妖突然有个疑问:到底是制剂分类还是API分类?


在这份指导原则中,依然是用BCS分类来区分不同产品,很大篇幅介绍了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CS),同时提到了“对于高溶解性(BCS 1类和3类)和快速溶出的药物制剂……对于溶出较慢或水溶性差的药物(BCS 2类)……”


也就是说,根据这份指导原则,如何做溶出,BCS分类至关重要。


BCS分类,分的是什么?溶出的关键影响是什么?


一种API,你可以给他做成普通的,可以是肠溶的,即便都是普通的,它也可以有不同的释放原理,即便释放原理一致,辅料和包材对溶出的影响有多大?在这个问题上,我在假期听到了不同的声音。


有人觉得,对于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来说,BCS分类是首推,因为API理化性质是制剂的核心物质基础,也是体内药代药动表现的物质基础,撇开API只谈辅料和工艺是本末倒置。一个是内因,一个是外因。溶出行为,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API的溶解性、pKa值,所谓的辅料和工艺,只能从外部改变API的部分溶出行为。
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人觉得应该按释放原理对普通口服固体制剂进行分类,因为他们觉得辅料、包材、工艺的影响是巨大的,而API往往在固体制剂中只占有很小的比例。崩解、释放行为是受处方、辅料、工艺等多方面影响的,只有先按释放类型分类,才有同步比较的意义。接下去,还需要按剂型分。同样API制成的片剂和胶囊,其实没有用同一溶出曲线对比的意义。FDA和WHO以BCS分类作为指导,是有七八个前提条件的,例如只适用于速释制剂,不适用于局部吸收或局部起效的API等等。辅料、作用机理、释放机理、适应症、治疗窗,这些都是先决条件。


很多人都清楚,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以API为王。因为主药的质量似乎就决定了产品的质量,包括安全性和有效性。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以能够合成、仿制出某种API为骄傲,至于压片这种事,只要不松片、裂片,外观合格就万事大吉了,制剂的中控质量标准也定得很宽泛。但到了现在,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辅料、工艺对制剂影响。


关于生物利用度,关于药效,关于溶出,到底是API为王or制剂为尊?你觉得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0-8 08: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料厂的,说API为王。
制剂厂的,说制剂为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0-8 08: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茶. 发表于 2015-10-8 08:45
原料厂的,说API为王。
制剂厂的,说制剂为尊。

扔硬币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10-8 08: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制剂为尊呀,原药最多是影响制剂的关键因素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5-10-8 09: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疗效,是针对患者的,对患者用药而言,当然是制剂。
而且,同样的原辅料不同的剂型、不同的工艺,疗效是有差异的,当然溶出也是有差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8 10: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用哲学里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类分析,还真用得上:
1首先API是内因、主要矛盾,所以一API(套楼主小妖的话)为王是一定的;
2其次制剂的配方、剂型、技术参数对溶出有一定的影响,是次要矛盾;
3这一点可以从同一主药不同厂家的产品,法定的溶出方法应是一样的来进行印证,而此时其实配方、参数等完全可能不相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8 10:4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物是导弹,制剂是发射器,威力看导弹,能不能打的好,打得准看制剂,万一打偏了就不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5-10-8 10: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必须考虑AP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0-8 11: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料药为王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0-8 11:5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争就行了,别动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1-29 17:3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