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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验证及确认] 原料药产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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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7 20: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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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指导原则中,对变更原料药产地后药品制剂有关物质检查、含量测定等方法的适用性进行验证,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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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7 22: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考察变更后是否干扰你制剂的检测,我记得我们之间是配制系统适用性溶液重复6次进样,是否达到现有方法的要求,符合要求则该方法适用于制更后制剂的检测。这个变更时省局审批,不同的省可能会略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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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6-3-8 08: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做方法学确认即可,可以看看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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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8 10: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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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11: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1,做方法学确认,特别是原料药的杂质检查和稳定性考察
2,用变更产地后生产的原料药生产制剂,对该制剂进行稳定性试验确认有没有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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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9 12: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来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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