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215|回复: 2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挂靠走票”专项整治 医药批发要死1万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20 17: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将开展为期2月的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虚开发票等“潜规则”问题。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时隔一天,湖北食药监局就宣布,将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专项整治,说明“问题疫苗案”掀起的“整治风暴”已开始蔓延。

    其实,在“问题疫苗案”爆发之前,3月14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就已经印发《2016年全省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要下大力气开展专项整治,开展药品购销上下游企业的延伸检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挂靠、走票整治的重点内容

    “挂靠”,是无证人员以有证企业的名义,并利用其提供的便利条件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挂靠可分为“单挂”和“链条挂”,“单挂”是指直接挂靠到有证企业的无证人员没有后续挂靠的行为。“链条挂”是指直接挂靠到企业的无证人员下面又发展了单层或多层次的继续挂靠行为,微信公众号:中国医药招商,同层里又挂靠有单个或多个无证人员。

    “走票”,是无证人员只单纯借用有证企业的票据、证照,在支付一定的税款及费用后,使其药品销售行为合法化的一种药品经营活动。

    全国已经刮起的严查医药行业“挂靠走票”的风暴,“疫苗案”更将该问题推向了白热化。作为药企必须清楚,挂靠走票整治的重点内容是什么。以下是湖北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可以说,这也是所有省份整治“挂靠走票”重点内容。

    1、挂靠经营检查重点

    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存在出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行为;

    企业销售人员身份是否真实(工资、社会保险、聘用合同);

    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验收、入库、养护、出库等记录)是否一致;

    企业购销资金结算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是否一致;

    企业是否存在药品购销资质档案资料不全或不真实,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问题。

    2、过票走票检查重点

    开具或接收的票据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开具的票据与实际的购销业务金额是否相符;

    是否存在不开票据将药品销售给基层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或使用假发票等问题。

    哪些企业会成为检查的重点对象?

    根据湖北专项整治通知,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业将被重点检查:

    1、经营规模小、经营品种少的企业(药品入、出库快,在库储存时间短、库存数量少);

    2、经营状况与销售额有明显差异的企业(人员少、仓库小但业务量大、设多头帐户);

    3、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量较大的单一品种的供货企业;购销药品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行情的企业(购销药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又无税务票据的药品,一个品种多个批号但数量较少);

    4、企业行政许可事项频繁变更的企业;经营血液制品、疫苗、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药品的企业;农村、城乡结合部、医院周边的药品零售企业。

    未来过票必亡,药品流通企业去哪儿?

    业内人士表示,在众多的药品流通企业中,确实存在这不少的“倒票公司”,他们通过走票、洗钱等手段来满足医疗领域等环节的利益转移。然而,多部位联合整顿票据管理将有助于药品流通回归商业本质,但不可否认的是,会有部分缺乏实力的中小企业面临被淘汰出局的命运。

    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1.3万家批发企业退出1万家,剩下3000家可能是比较理想的状况。

    有研究机构认为,医药流通行业的资本并购已在所难免。如今政府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的新政,再加上“疫苗案”暴露的种种问题,都将推动药品流通“多、小、散、乱、低”落后格局的改变,提升我国药品流通企业的整体水平,大型企业在本轮整治风暴中也将迎来良好并购机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4-20 17: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挂靠走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4-21 07: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药企或者医药公司为了个人利益把药品违规卖给无资质人员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一并查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1 06: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