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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药品零头管理,防止混淆和差错的发生。 2.范围 不够整箱的药品零头的管理。 3.术语与定义 不适用 4.职责 4.1生产车间对本规程起草、执行;生产技术部审核;生产副总批准。 4.2 QA对本规程的监督执行。 5.内容 5.1合箱工作有包装工序班组长组织,操作员实施。 5.2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两批零头产品可以合装成一箱,但必须在合箱外注明 两个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箱内放两个批号的装箱合格证,标明各批号合箱的数量,并注明“合箱”标识。 5.3同品种,不同规格(或不同包装形式)的药品不能合箱。 5.4不同品种不能合箱。 5.5合箱时间:应在下批生产同品种同规格(相同包装形式)的药品包装开始时进行。先将上批剩余产品与本批合箱完成后,再进行生产操作,并填写合箱记录。 5.6合箱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品名、规格、包装形式、批号、数量、包装人、包装日期、合箱人、合箱日期、复核人。 5.7合箱产品入库后,码放在本批产品的上方显著位置上。 6.参考或引用文件 不适用 7.变更历史 8.附件 8.1合箱记录SMP-07-026-R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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