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808|回复: 3
收起左侧

[申报注册] 【新注册】MAH需要单独的申报流程吗?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6-6-22 11: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MAH到底要不要单独的申报流程呢?
在新的注册管理办法修订期间,所谓热点的MAH,虽然还是接受持证人申请,但涉及到生产单位、跨省核查,如果是化药仿制药,原本省局核查就可以的事儿,现在省局有没有权跨省呢?
虽说MAH现在是试点三年,但未来如果开放到全国,是不是单独有个申报流程,总局FDI统一核查比较公允?不然的话,以后是不是青海持证人申请,山东生产,然后青海去山东核查?
不过另一方面,MAH是一个行政审批,申报的时候,技术审评还是按他报的是化药、生物制品类型分。所以是不是就不需要特殊流程了,让企业先按品种申报,核查部分算是特殊情况,让FDI介入?
你说呢,这MAH申报流程到底怎么归类?
单选投票, 共有 20 人参与投票
95.00% (19)
5.00% (1)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药徒
发表于 2016-6-22 11: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6-22 11: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是要的,以免尺度不一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2-7-13 20: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9-27 21:2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