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大上海
收起左侧

[社会广角] 质量总监辞职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5 10: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6 08: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确实难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6 08: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扯什么阴谋论的话,做到质量总监(其实质量经理也是)这个时候,特别是在药、医疗器械这个行业,你就要知道你是应该跟总经理、跟公司是在一条线上的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参照FDA的做法,质量总监和总经理,是有可能要坐牢的。再轻一点的,就是关闭工厂;再再轻一点,也要停业整顿。因此,你如果不能把你跟总经理和工厂绑在一块,你还做什么质量总监呢?
国内的管理趋势,肯定是越来越严,越来越标准化,体系化,而且,我的判断是将来一定是FDA+,就是抄FDA的要求但是要加强一定,中国特色嘛。
这点是最基本的,其它都不是个事。但是你要是做不到这一点,其它的再厉害,关键时刻也是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6 08: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很到位啊,什么岗位都不好做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6 09: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6 09: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里来雨里去的老江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6 10: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说的话,那么平时药房买药应该选进口品牌还是国产品牌药呢?从药效和质量角度考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6 14: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重视质量,找背锅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6 16: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6 17: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和看我们领导的自传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7 08: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总监也有,领导觉得生产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能生产出来就行,一个生产负责人地位还不如质量部经理,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地位。我见过质量部负责人没啥地位的,也见过生产负责人不被重视的,还是看公司领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8 13: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开质量总监的企业 都 是好企业。
  总比开生产总监的好吧?
  
整个质量团队不是一直有话说:质量是生产出来的? 没有质量 生产也应该把产品做好?

   所以老板是 英明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25 16: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在聊总监级的话题了,我们这些搬砖的得加油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26 09: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质量总监仅仅是质量负责人的协管,干了一年也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26 09: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26 11: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数企业的质量问题其实是企业的管理问题和企业的团队文化问题。这些问题的责任都应该是总经理的问题,其结果均需要质量总监来背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30 14: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到位,确切解释了那波要做出好的质量,必须要有一个害的总经理和一个好的质量领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31 08: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深有同感,虽然这排列的结果有点主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31 09: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可能在企业执行轮岗制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31 12: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一把手总经理就是掌舵和方向,如果将质量理解为是质量总监的事情,这样基本上都是小公司,做质量是专业人干的事,关键是看他是否有专业能力。再就是质量总监的任务就是建立并优化质量管理体系,并监控这个体系运行,让公司所有管理人员都行使质量管理的职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26 15:0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