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94|回复: 4
收起左侧

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系统数字认证证书更新

[复制链接]
药仙
发表于 2020-5-18 19: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关于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系统数字认证证书更新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9年5月10日,我中心启动了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系统(eRPS)配套使用的数字认证(Certificate Authority,CA)证书发放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注册申报的便捷性,方便申请人/注册人使用eRPS系统进行电子申报工作,现将我中心发放的CA证书更新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CA证书更新是指在不改变证书信息和功能的前提下,由CA证书持有人通过线上操作的方式自行将CA证书有效期延续一年。证书持有人无需缴费。
  二、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如希望继续使用CA证书登录eRPS系统的企业,可以进行更新操作:
  (一)CA证书有效期不足60日,登录医疗器械注册企业服务平台(https://erps.cmde.org.cn) 或在电子申报客户端中查看“证书”时,系统或软件提示CA证书即将到期的;
  (二)CA证书已经过期但过期时间不超过30日的。
  三、注意事项:
  (一)由CA证书管理员自行在线操作(操作流程见附件),无需前往我中心现场办理。
  (二)在线更新应使用IE11浏览器,并提前安装好电子申报客户端或数字证书应用环境。尚未安装的可在医疗器械注册企业服务平台登录页面右上角点击下载后安装。
  (三)更新证书期间应确保证书介质与电脑USB接口接触稳定,过程中不要移除介质或进行其他操作。
  (四)在证书更新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eRPS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联系。QQ群:961097116、40923420。  
  附件:CA证书更新操作流程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0年5月18日
   

附件

CA证书更新操作流程


1.将CA插入电脑,使用IE11浏览器进入医疗器械注册企业服务平台(https://erps.cmde.org.cn),点击“证书延续更新”。


2.网页成功跳转后,将自动识别证书名称(企业名称),识别成功后,输入证书密码点击“登录”。如有无法自动识别证书名称的情况,请检查eRPS客户端软件或数字证书应用环境是否正常安装。

3.点击登录后系统自动下载更新证书。此期间一定不要移除CA,避免升级失败,无法正常完成证书签发下载。

4.签发下载完成后显示证书有效期信息。

5.签发完成后即可在有效期内正常登录医疗器械注册企业服务平台或使用电子申报客户端。

来源:CMDE



1.jpg
2.png
3.png
4.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0-5-19 14: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0-5-19 14: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5-19 16: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熟悉流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2-8-14 17: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1 04:5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