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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有源手术器械等领域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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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0-7-7 1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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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有源手术器械等领域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3 08:53    文章来源: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配套《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的实施,按照《“十三五”药品安全规划》任务目标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命名工作要求,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组织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起草的有源手术器械、患者承载器械、眼科器械和临床检验器械4个领域的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0年8月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相应邮箱。每一项命名指导原则请单独填写反馈意见表,邮件主题请注明文件名称及反馈单位或个人名称。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杨婉娟  电话:010-53852144

序号

命名指导原则名称

反馈邮箱

1

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sactc103sc1@163.com

2

患者承载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liyueling@bimt.org.cn

3

眼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sactc103sc1@163.com

4

临床检验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duhaiou@bimt.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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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0-7-7 10: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文件都没人回复,给你打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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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0-7-7 14: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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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2-2 14: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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