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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变更在什么时候发起更好?有想法时,还是有一定依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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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22 13: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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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直有困惑,举个例子,想变更一个辅料:

1. 申请变更---筛选供应商---实验室小试(若失败变更中止)---工艺放大/工艺验证(生产线)---后续变更流程。
2. 筛选供应商---实验室小试(若失败则不申请变更)---申请变更---工艺放大/工艺验证(生产线)---后续变更流程。

现在很多培训机构老师都认为应该是第一种,有想法就申请变更。但我总觉得这变更是不是得有一些依据了在申请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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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22 13: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想法了就可以走变更,首先变更需要评估,然后在证明你变更项目的可靠性,可靠后才能走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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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证明可靠性,那不就是做下小试才更可靠吗?是不是这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5-22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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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22 14: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第二种比较合适,至少需要确保可行性再进行变更,而不是盲目的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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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5-22 14: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实操角度来说肯定是第二种更容易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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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22 14: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目前是按第二种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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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5-22 14: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2. 筛选供应商---申请变更---供应商提供小样供小试和检测---工艺放大/工艺验证(生产线)---后续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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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基本上就是第二种了,只是供应筛选放前面了,不影响整体变更思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5-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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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5-22 15: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囍4768b2b6 发表于 2024-5-22 13:56
不是有想法了就可以走变更,首先变更需要评估,然后在证明你变更项目的可靠性,可靠后才能走变更流程

要证明可靠性,那不就是做下小试才更可靠吗?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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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所以是第二种。申请变更的时候,按现在的尿性要求 必须有风险评估内容。风险评估总得用点儿数据吧,不能仅海阔天空吹吧!不是非要做小试,GMP是要求必要时做,若不必要可不做,但供应商筛选必须要检验物料小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5-22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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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5-22 15: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徒 发表于 2024-5-22 14:33
2. 筛选供应商---申请变更---供应商提供小样供小试和检测---工艺放大/工艺验证(生产线)---后续变更流程

这其实基本上就是第二种了,只是供应筛选放前面了,不影响整体变更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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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2 15: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可能是大家理解不同,都是针对不能随便进行变更采取的控制流程,应该都可以。岗位人员申请变更说明内容,然后进行变更验证。验证合格才能批准文件变更,形成受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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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2 15:5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验室小试阶段,看是不是纳入GMP体系管理,如果是,建议先走变更,毕竟在GMP体系下开展的工作都要有依据;如果属于研发体系,那就做完调研后,再发起变更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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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22 16: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变更需要有前期准备的吧,至少得确定可行性,影响程度可接受才申请,啥都不了解申请都没法写。当然你要变更原辅料这种就没问题了,市面又不会只有一家,工艺一样的多得很,申请程序吧新供应商考察作为第一步就行,其实这就是评估了可行性了,也就是先评估可行,再发起申请,申请里面有相应可行性评估内容。说起来有点绕,其实第1点才是变更正常程序,只是你必须现有前期理论评估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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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5-22 16: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是第一种,操作第二种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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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5-22 17:41: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门 于 2024-5-22 17:56 编辑
flash02 发表于 2024-5-22 15:08
要证明可靠性,那不就是做下小试才更可靠吗?是不是这样?


是,所以是第二种。申请变更的时候,按现在的尿性要求 必须有风险评估内容。风险评估总得用点儿数据吧,不能仅海阔天空吹吧!不是非要做小试,GMP是要求必要时做,若不必要可不做,但供应商筛选必须要检验物料小样,筛选合格的,我公司内部要求,新增供应商变更申请时 申请内容后要附3批物料小样检验合格报告书,并在风险评估中对物料的检验结果数据进行对比。
再强调一下,小试可以不做的(只要物料本身质量保持和以前一致是可以不做的,当然若是新研发的工艺当然得做哈),直接上正式生产工艺验证即可。
GMP第二百五十九条 必要时,应当对主要物料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小批量试生产,并对试生产的药品进行稳定性考察。  划重点:必要时  主要物料
其实,检小样(免费索取),是因为供应商不可能免费给你提供物料用于工艺验证,若能免费提供大量物料用于工艺验证,我认为小样也不用检,直接检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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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4-5-22 18: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flash02 发表于 2024-5-22 15:10
这其实基本上就是第二种了,只是供应筛选放前面了,不影响整体变更思路。

供应商筛选是采购部门的日常工作内容,也不是GMP关注点,但是从小样进厂之后,都应该纳入GMP管理,进厂的检测和小试都要留痕的,并不是你写的小试不合格则不发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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