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Tenderiwq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25-4-19 09: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全能型选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19 15: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牛马啊  同情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19 17: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Tenderiwq 发表于 2025-4-17 10:34
工作经验就一年,而且我就是个干现场的,才来这个公司一个月,叫我干这些

先干了再说,抗住了多学点东西。抗不住跑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4-21 13: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兼两个,本岗位一个,检查老师查出来过,但是我们有培训,然后就这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21 13: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监控,取样,环境监测,设备验证,供应商管理等还好 毕竟没跨部门 仓库管理就跨部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21 16: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都敢不给工资,这算啥,都是小事。我跟老板说法规,老板跟我说成本。反正最后就是钱我不想花,但是事你得办的过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21 17: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Tenderiwq 发表于 2025-4-17 10:34
工作经验就一年,而且我就是个干现场的,才来这个公司一个月,叫我干这些

刚开始,需要多学习,赚经验提升能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22 08: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宪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我直接修改宪法,你能奈我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5-4-22 0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我也看懵了当时
我估摸着是为了找个理由开不符合项
有时候体系资料造的很行,老师们不好开具
这条不是随便开,哪家公司不是一个牛马分三瓣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5-4-23 09: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海南岛主 发表于 2025-4-17 10:25
经历过,小公司,现场监控,取样,环境监测,设备验证,供应商管理等,感觉还好。

你这又是MQA,又是微生物QC,既做VE还负责SQE
但凡你精通任一模块,出去都有画面
小公司坏处就是全而不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23 16: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门门 发表于 2025-4-17 10:48
都是抄来的。
扣个大帽子,这种要求涉嫌违宪了,
我国宪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 ...

资本家看了都要向社会主义学习。牛马看了都要留下眼泪

点评

你不懂,一个是自己当家做主,一个是被剥削,有本质区别。 打左灯,向右转,不能再说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5-4-23 17: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23 16: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干不死,就不算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4-23 16: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者多劳,像我们这种没能耐的只能有一个职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5-4-23 17:13: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anbei 发表于 2025-4-23 16:10
资本家看了都要向社会主义学习。牛马看了都要留下眼泪

你不懂,一个是自己当家做主,一个是被剥削,有本质区别。
打左灯,向右转,不能再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纯牛马,我司欢迎你这种牛马,留个联系电话,不要钱你是否可以来我们这上班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随风g3h 发表于 2025-4-18 08:32
QA既管现场又管仓库,这能合规?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怎么避免监守自盗?

一看就是没有参与过体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MeekChan 发表于 2025-4-27 17:26
一看就是没有参与过体考

低能儿发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昨天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场监督,设备验证,供应商审计这个可以算的是QA的职责,仓管怎么也是你搞?
明显就是超纲了,坚决不搞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1 09:4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