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48|回复: 12
收起左侧

文件受控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7-25 13: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对于文件受控,入职了几家公司,做法不同,有的没有要求做文件培训,有的又要求做培训,翻看法规也对次没有详细的解释,到底需不需要呢,求大神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7-25 13: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是要培训的,除非有相应的理由不进行培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5-7-25 13: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力资源培训方面就明确有要求了,培训是看需求去培训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7-25 13: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机器人账号 于 2025-7-25 13:57 编辑

指南里面有说到要培训,新增或者修订都要进行培训过后才生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14: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文件培训的要求,我理解的是一线人员岗位培训,像SOP,SIP文件是必须培训的,其他文件有文件变更评审过程就可以了,这样的想法对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14: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器人账号 发表于 2025-7-25 13:55
指南里面有说到要培训,新增或者修订都要进行培训过后才生效

请问指南具体的是那份文件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7-25 15: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接触到的审核还真没升级到这种地步,如果审核到这种地步了,说明您的公司已达到高水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7-25 15: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彭仁志 发表于 2025-7-25 14:23
请问指南具体的是那份文件那

2023版的GMP指南质量管理体系中的6.2.1文件的生命周期有提到这个,可以看看参考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7-25 15: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realhello 于 2025-7-25 15:43 编辑

参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第一册)
screenshot-20250725-153852.png
screenshot-20250725-153401.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7-25 15: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你们公司执行的质量体系要求具体是哪个标准

如果是三体系,9001中的很明确7.2能力也明确了培训是必须

如果是13485/42061,那第6.2 章内容写了培训是个措施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是胜任的。组织应将确立能力、提供所需的培训和确保人员的意识等一个或多个过程形成文件。组织应:
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所需具备的能力;a)
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获得或保持所需的能力;
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确保组织的人员知晓所从事活动的关联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e)保留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见4.2.5)。注:对于拟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其有效性的检查方法与该工作相关的风险相适应。


简而言之,受控的文件是建议培训的

培训了没效果是别人不按规章制度执行内容
没培训那就是别人一句话“不知道”,然后锅就是你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7-25 16: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彭仁志 发表于 2025-7-25 14:23
请问指南具体的是那份文件那

GMP指南质量管理体系318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7-26 09: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要做培训,因为不知情,出了纰漏,发起部门就要做背锅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做了,有总比没有强,万一飞检的时候提出需要看文件培训呢,又是一顿鸡飞狗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3 04:0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