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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料检验后合格提前入库、补货物料新批号单独管理的操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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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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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办公室忍者 于 2025-9-18 11:19 编辑

向各位大佬请教一个关于来料不合格处理问题
     以某批次物料为例:首批到货 500 个,经外观检验发现不良品 116 个。此 116 个不良品已退回供应商,供应商需重新补做并交付。实际补货时,供应商除补足 116 个不良品外,额外多交付给了 10 个。
     一、关于流程操作的疑问与个人建议如下:      
      1.流程逻辑:个人认为,不良品退回后,QC 需在检验记录表中明确备注不良品数量(116 个),并标注 “不合格” 结论,同步将结果同步至仓库;同时,原批次进货检验通知单需标注 “不合格” 并移交仓库留存。待供应商补做物料到货后,需重新开具进货检验通知单、填写 QC 检验记录表,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且多交付的 10 个物料可随本次合格补货一同入库。
      2.关键疑问:原进货检验通知单标注的数量为 500 个,供应商补做物料到货后,重新开具的进货检验通知单应仍按 “补足 116 个不良品” 的核心需求填写数量(即 116 个),还是延续原批次 500 个的数量标注?额外多交付的 10 个物料,是否仅在入库环节直接叠加至该批次总数量中即可?

  二、物料检验与入库实际操作流程说明
     后续了解到公司现行操作流程如下:针对首批到货的500个物料,在检出116个不良品并退回供应商后,并未等待全部补货完成再统一处理,而是先将其中合格的384个(500个-116个)物料提前办理了入库手续。
待供应商补做的116个物料到货后,公司会为该批补货单独重新开具进货检验通知单,且不再沿用原批次批号,而是为其分配一个新的批号,相当于将这116个补货物料视作一笔新的进货进行检验与管理。
现存在疑问:公司当前采用的“合格部分提前入库+补货单独开单并分配新批号”的操作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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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文件怎么要求的就怎么做,不过我有个疑问,你这个批次这么多不合格,剩余合格品不评审就直接入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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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哔哔哔,咻 发表于 2025-9-18 13:16
公司文件怎么要求的就怎么做,不过我有个疑问,你这个批次这么多不合格,剩余合格品不评审就直接入库吗

文件里要求没有明说这个问题,之前都是按照1.流程逻辑走的,现在口头上说用第二种方法,我们公司合格品的话生产部领导说可以用就直接入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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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办公室忍者 发表于 2025-9-18 13:26
文件里要求没有明说这个问题,之前都是按照1.流程逻辑走的,现在口头上说用第二种方法,我们公司合格品的 ...

我们之前就用的第二种方式,是可行的,但是需要做评审才会放行,还有你这个生产部做质量部的主,这个不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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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呀,我觉得挺合理的,不合格评审和处理单上记录清楚就行,一般《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里有需要规定,按规定执行就行。供应商重新补做和原来送到公司的也不是同一批,从可追溯性上来讲,本来也是需要分开检验和入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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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录清楚可追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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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个操作明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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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就是分两次进货,这样也可以。不体现到货50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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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同疑问,不合格品占比那么高,不需要做评估的吗?之前的就直接入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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