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52|回复: 36
收起左侧

内审怎么找/写不符合项?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5-9-22 16: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2 16: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审都不审直接编是不是过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2 16: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审核依据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公告(2024年第38号)1、相应的文件是否满足注册人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文件内容是否完善、合理。3,相应的文件是否已经过了培训,是否按照相应的文件进行了操作。4.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委托生产监督。5.是否配备了足够的人员,人员的能力是否胜任该岗位的需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2 16: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不应该都是审出来的问题吗?咋会不知道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2 16: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用AI编,自己再看一下是否符合实际,但是这种做法只适合应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2 17: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让你干就干呗,不听老板话小心挨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2 17: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代呢?你不会是管代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9-22 17: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哥们,内审还是实打实做吧,至少哪些问题自己有个底,至于你想给老师看哪些那是另外回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5-9-22 17: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2 18: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也敢发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3 08: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不熟悉法律法规,履职不到位。这不就是一条吗

点评

滴、打卡~ 此刻已成艺术  发表于 2025-9-23 09:4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5-9-23 08: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补一条,内审工作参与不积极,未能完全覆盖公司全过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3 08: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明目张胆了啊,内审你就按13485和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来做审核表,然后自查一下呗,问题自然就出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9-23 08: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界终于变成了一个草台班子,哈哈哈哈哈随便写,按指导原则列个表格,把未查到相应人员培训记录列在里面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3 09: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七一 发表于 2025-9-23 08:56
这世界终于变成了一个草台班子,哈哈哈哈哈随便写,按指导原则列个表格,把未查到相应人员培训记录列在里面 ...

不是变成草台班子,一直就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5-9-23 09: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医疗器械得自检,药监局官网有现成的模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5-9-23 10: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现场看看,挑选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3 10:5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自爆啊,领导说的你自己清楚就行了,没必要发出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3 11: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luknqqnuq1 发表于 2025-9-23 08:15
在补一条,内审工作参与不积极,未能完全覆盖公司全过程

再补一条,存在资料造假嫌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5-9-23 13: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审实际做一下比较安心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3-15 08: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