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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unshinec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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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9-28 10: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蹲个大佬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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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9-28 12: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类比试验:如果你的原产品在某个客户那里已经使用十年,并完好,客户出具证明,多找几个批次,应该也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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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25-9-28 18: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咿咿呀呀ac1 于 2025-9-28 18:17 编辑

个人理解,可能是补以下的资料(其一或者某几项):
1.包装与运输;
2.可用性试验(最新的可用性导则附件目录中的产品);
3.临床试验(如果你们的产品属于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产品的话)。
建议跟审评老师沟通确认,或者像楼上老师说的,直接提供实时老化的资料(据说会比较麻烦,可能还是要看你们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形了)。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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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5-9-29 10: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审评驳回加速老化试验报告,本质是因加速试验(极端条件,如 40℃/75% RH)仅能预测短期稳定性,无法完全替代 10 年长期储存下的实际质量变化,需通过 “模拟实际上市储存条件的长期稳定性实验”,直接验证产品在目标有效期内的关键质量属性是否符合标准。
可以考虑设计取样时间点(覆盖 10 年有效期,兼顾审评效率)
需设置 “初始点 + 关键时间节点”,既要覆盖 10 年目标期,也可通过中期数据提前支撑审评(避免等 10 年再提交),建议时间点:
0 个月(初始)→ 3 个月 → 6 个月 → 12 个月 → 18 个月 → 24 个月 → 36 个月 → 48 个月 → 60 个月(5 年,原有效期)→ 72 个月 → 84 个月 → 96 个月 → 108 个月 → 120 个月(10 年,目标有效期)
注:若产品稳定性较好,可在 24/36 个月时提交中期数据,同步申请 “基于中期数据的有效期延长”,减少审评等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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