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一路飞扬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如果你是生产部经理遇到这样痛痒的事情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1 16: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看到好多!
对于楼主提出的事是那公司本身领导就有违管理或规程在做事,体制本身就有问题,就不说了。
生产部经理还是赶快去将生产指令先发了,再进行文件变更申请吧,我想应该可以的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9-21 20: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企业乱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7-29 14: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个公司有没有 这个规定,生产经理不在时,当生产急需签发生产指令时,生产副总可以代为批准执行的有关方面规定。质量部经理应只是审核批生产指令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29 11: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矩走,质量部经理怎么能直接下指令给车间主任?而且车间主任收到通知后,为什么不上报?公司管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9 17: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很棒!












Dota2视频ota2视频 Dota视频ota视频 Lol视频OL视频 英雄联盟视频:英雄联盟视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29 18: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好,为人之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7 17: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程序办理就是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8 21: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召开生产部会议,进行分析原因、针对问题原因进行解决,对车间主任进行培训,生产计划及生产指令流转管理文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1 20: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你的这个车间主任该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2 15: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好多的药厂出现一个情况就是生产部经理只负责GMP认证,生产的时候有其他人安排,就是个GMP摆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14 09: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认为这个生产部经理管得太多了,车间主任应该完全有权决定某天生产某个品种某个批号,生产部经理只要抓到某个月某个品种生产几批就够了,否则,完全可以取消车间主任这一级管理层了。
当然就这个事论事,这就是质量经理越权了。如果是第一次,马上叫停生产,把事情搞清楚再说,车间主任没汇报,警告处罚。如果不是第一次,那么就是你死我活了,直接到总经理那里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27 16: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企业制度的问题,各部门的分工是不一样的。质量部的职权和责任如何行使,生产部如何配合,一般来讲不会是上述企业这样,如果是我,我会先去找质量部经理,把各部门的职责和做事流程扯清楚,沟通好后,找本部门开会,确定流程,没规矩不成方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3 08: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力不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3 09: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上报老总,没商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3 08: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路看来!总感觉楼主再给大家挖了个坑(事件的前因都没说清楚),然后坛友一个个往里那里跳啊,楼主呢,还不时地在一边冷嘲热讽,批评这批评那!本来这个事件根据前因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会有不同,每个人分析思维、处理方式更会不同,不必说谁对谁错,目的达到就可以了!所以楼主还是不要飞扬的好,容易产生雾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2-13 09: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越级有点过分了。该开始整风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3 14: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3 14: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小混乱,职责不明,车间主任一点也不称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4 09: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小企业或不规范的企业来讲是习以为常的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2-14 09: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在于工作流程上,估计应该是长期以来就存在的问题。
需要沟通解决,沟通好了,问题解决;沟通不好,乱子就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2-26 01:2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