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桂圆和柚子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大小清场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12 20:5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余默 发表于 2022-10-12 20:54
那就是大清洁也要做清洁验证了

是的,所以进行大小清洁方法验证比较繁杂,在一个验证报告里既需要报告大清场的清洁验证,也需要报告小清场的清洁验证,且实施过程比较繁杂。但是验证结束后,生产效率会有极大的提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12 21:02: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余默 发表于 2022-10-12 20:57
可以,在理。
小清场做验证是可以的。但是限度按环境控制不住。按照产品标准过宽。所以选择一个相对合适 ...

实施过程反正挺麻烦的,只要各工序各部门在实施前协调好,培训好,意见达成一致,实施起来还是比较顺畅的。

点评

嗯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0-12 21: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22-10-12 21:1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仓鼠哒哒哒 发表于 2022-10-12 21:02
实施过程反正挺麻烦的,只要各工序各部门在实施前协调好,培训好,意见达成一致,实施起来还是比较顺畅的 ...

嗯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12 21:24: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余默 发表于 2022-10-12 21:13
嗯嗯

哈哈,在工作方面知识被大佬认可的感觉真棒

点评

之前也考虑过小清洁这个问题。后来因为产品需要一批一清洁。所以没在考虑。但是在最大生产批次,天数,以及小清场这个天数以及方法开发的时候,确实得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0-12 21:5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22-10-12 21:59: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仓鼠哒哒哒 发表于 2022-10-12 21:24
哈哈,在工作方面知识被大佬认可的感觉真棒

之前也考虑过小清洁这个问题。后来因为产品需要一批一清洁。所以没在考虑。但是在最大生产批次,天数,以及小清场这个天数以及方法开发的时候,确实得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12 22:16: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余默 发表于 2022-10-12 21:59
之前也考虑过小清洁这个问题。后来因为产品需要一批一清洁。所以没在考虑。但是在最大生产批次,天数,以 ...

如果计划实施大小清洁方法验证,可以再聊,,大概半年前通过查阅文献及相关资料,便进行了这方面的验证。在应用方面,我认为如果某个产品生产批数多,可以考虑,如果偶尔生产一批,其实作用不大

点评

求分享文献资料。 因为我们产品现在是一批一大清。所以小清没再考虑。 我的意思是,在开发最大生产天数,生产批数的时候微生物限度就应当考虑。 然后小清场也得考虑微生物问题。但是限度多少,确实得根据产品限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0-12 22:2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22-10-12 22:23: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仓鼠哒哒哒 发表于 2022-10-12 22:16
如果计划实施大小清洁方法验证,可以再聊,,大概半年前通过查阅文献及相关资料,便进行了这方面的验证。 ...

求分享文献资料。
因为我们产品现在是一批一大清。所以小清没再考虑。
我的意思是,在开发最大生产天数,生产批数的时候微生物限度就应当考虑。
然后小清场也得考虑微生物问题。但是限度多少,确实得根据产品限度,级别限度确定一个可行的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12 22: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场没有大小之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0-13 13: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场为啥药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4-18 04:4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