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900|回复: 35
收起左侧

[验证管理] 求助:共线产品清洁验证的品种及限值设计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6-9 19: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青云 于 2015-6-9 21:25 编辑

大家好,我有个疑问:
做清洗验证时,比如我有3个产品共线,
大家觉得我是应该把三个都作为上一批算出来的最小允许残留量,再去选择最难清洗品种呢?
还是先挑出来最难清洗品种,把最难清洗品种作为上一批产品,来计算出来最小允许残留量?
因为这样存在一个问题,
可能前者算出来的最小允许残留量比后者更严格。比如A对B允许残留量是最小的(假如2g),
但B是最难清洗,用B作为上一批,计算出来最小残留量是3g,
那我清洗标准计算是用2g还是3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9 19: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挑出来最难清洗品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9 20: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泡菜 发表于 2015-6-9 19:52
先挑出来最难清洗品种

我也觉得,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9 20: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问题,我有以下建议:
1、选依据毒性最强和或日治疗剂量最小的品种,做为接受标准制定参照产品;
2、以三个品种中,日用量(服用剂量)最大产品,参与转移浓度计算;
3、以三个品种中批量最小者,作为下一批产品批量进行计算;
4、最后,以最难清洁(通常是溶解度最小)品种,作为清洁挑战产品,接受标准以“建议1”的产品判断,可以采用质量(g、mg)单位进行统一衡量。

欢迎大家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9 20: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indy 于 2015-6-9 20:26 编辑

对于“Worst Case”(最差状况)来说,应该从以下方面考虑:(1)清洁溶剂(2)溶解度 (3) 难以清洁程度 (来自生产经验) (4) ADE/PDE(potenc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9 20: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不同品种使用不同限度,这还用问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6-9 20:2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最难清洗产品的选择和限值的计算两个分别独立来考虑,不要混在一起
1:确定好最难清洗产品,依据毒性,溶解性等
2:将所有产品放在一起计算残留限值,找出最低值
3;以最难清洗产品,最低限值来做清洗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9 21: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同意淑女版主的意见,这样的方法虽然有些严苛,但是能保证最低的风险,也不容易被检查老师挑战,你可以把你三条线分别分析,最后把采用的产品和限值在评估里详细阐述,不知道有没有其他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6-9 21: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选择验证的品种,然后以最小值来验证就OK!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9 21: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难清洁品种,最毒、最小批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08: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5-6-9 20:27
对于不同品种使用不同限度,这还用问吗

按你这样说,难道每个品种都要做清洗验证,那我还要评估最难清洗来做干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08: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3211103 发表于 2015-6-9 21:41
先选择验证的品种,然后以最小值来验证就OK!

比如用1/1000最小日剂量来计算的话,那是挑最难清洗的品种来作为上一批产品来计算吗?还是任意一批品种作为上一批来计算最小值,假如以任意一批作为上一批的话,那我还评估出来最难清洗的品种还有什么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08: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窕淑女 发表于 2015-6-9 20:28
建议:
最难清洗产品的选择和限值的计算两个分别独立来考虑,不要混在一起
1:确定好最难清洗产品,依据毒 ...

是的,你这个观点是比较严格,记得我上次参加一些培训,那些培训老师说,如果用任意品种都参与上一品种的话,那我挑最难清洗的品种意义就失去了很多了,所以我就迷茫了,请问有什么指南规定这些问题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08: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青云 发表于 2015-6-9 21:23
个人同意淑女版主的意见,这样的方法虽然有些严苛,但是能保证最低的风险,也不容易被检查老师挑战,你可以 ...

是比较严格,我想知道是有没有什么指南对这个方法有作规定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0 08: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商量的东西,最难清洗的、最小的限度都OK就所有OK了,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0 08: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谢大侠来了 于 2015-6-10 08:34 编辑

我只想弱弱地问一句:你这三个产品生产完后设备的清洁方法是一样的吗??

第三十八条  为确认与产品直接接触设备的清洁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应当进行清洁验证。应当根据所涉及的物料,合理地确定活性物质残留、清洁剂和微生物污染的限度标准。
E:此条描述了清洁验证的主要目的:确认与产品直接接触设备的清洁操作规程的有效性。这里限定了法规要求的范围,有两个要点:一是与产品直接接触设备,与产品直接接触其可能带来的风险最大;二是对清洁操作规程的有效性的确认,即对降低清洁风险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的验证,清洁验证验证的对象是什么?是清洁操作规程,不是设备本身也不是生产工艺。清洁验证的本质是为了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来源可以分三类:化学性污染,如活性物质残留、清洁剂残留;物理污染,如外来无机杂质等,生物污染,如微生物或内毒素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是不可能消除的,只能是降低到可以接受的限度,这个限度可以通过控制残留物的限度来体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08: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大侠来了 发表于 2015-6-10 08:32
我只想弱弱地问一句:你这三个产品生产完后设备的清洁方法是一样的吗??

第三十八条  为确认与产品直接 ...

清洗方法是一样的,我只是想知道计算这个限度的问题,我的问题前者比较严格,但有什么意义。

点评

可以分别制定,没有必要制定一个,残留物的分析方法都不一致,弄一个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但是在做清洁验证的时候可以用一个代表性的产品去做,其他品种清洁后做清洁确认即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0 08:4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0 08: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梁奋芬 发表于 2015-6-10 08:39
清洗方法是一样的,我只是想知道计算这个限度的问题,我的问题前者比较严格,但有什么意义。

可以分别制定,没有必要制定一个,残留物的分析方法都不一致,弄一个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但是在做清洁验证的时候可以用一个代表性的产品去做,其他品种清洁后做清洁确认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6-10 08: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大侠来了 发表于 2015-6-10 08:47
可以分别制定,没有必要制定一个,残留物的分析方法都不一致,弄一个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但是在做清洁验证 ...

按你这样说,那岂不是每个品种都需要做一下化学残留,那我还评估来干嘛,每个产品都做清洗验证就行啦

点评

你要不想这么做,你就必须用最严格的。有些情况下,你用严格的有可能达不到,或者需要花更多的成本达到.......说白了就是花冤枉钱,让你老板知道了不火死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6-10 09: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10 09: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梁奋芬 发表于 2015-6-10 08:50
按你这样说,那岂不是每个品种都需要做一下化学残留,那我还评估来干嘛,每个产品都做清洗验证就行啦

你要不想这么做,你就必须用最严格的。有些情况下,你用严格的有可能达不到,或者需要花更多的成本达到.......说白了就是花冤枉钱,让你老板知道了不火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14 06:1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