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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难以启齿的质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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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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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inniezmt 于 2025-8-12 15:31 编辑

快四年的生产工作经验,新入职国企QA,以应届生的待遇进入,做了车间的公用系统验证审查课题,做PPT汇报审查出的问题,作为考核转正的标准之一。

现在我的问题是如何当着领导的面指正车间和其他QA的错误(公用系统日常监测取样是QA的职责),如何用PPT展示内容和讲解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另外这些问题很多就是工作量的问题,有些沉年老垢般的错误指正出来要纠正,其他现场QA人员工作量可能会增大,我的工作量本身就是他们的3倍,这样岂不是包括我自己都得罪了?

我认为这件事本身就不怎么合理,是不是自己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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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你说事儿,你说人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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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把问题跟生产和QA沟通,也许他们也希望通过有人帮忙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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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字太少 发表于 2025-8-12 15:33
让你说事儿,你说人干嘛?

老师大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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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一下,哪里规定了,不能由QA负责公用系统的日常监测取样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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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要干活就得加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6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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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只针对事,不要牵连上人。否则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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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搞清楚汇报对象,是质量负责人还是你的上级QA负责人,如果是质量负责人,建议你把你发现的问题先跟你的直接上级QA负责人先沟通一下,请他帮忙看看给点“意见”
其次既然是要怼事了,那肯定要事实清楚,有理有据
最后,你的工作量居然是人家的3倍,3倍,3倍啊

点评

再多说句,我又看了一下,居然是应届生待遇!!! 看第一遍时,我脑补成应届生身份,脱产读研硕博刚毕业呢。 可以骂人吗?不可以就不评价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 小时前
汇报个屁。 一看这点儿破事也要做PPT,就知道这个公司完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5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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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你的问题,就是认清自己的实力和定位
说了好几个问题,一个都没表达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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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让你汇报问题?关键是要看你的解决方案或者建议。最好是跟给你布置作业的领导先沟通一下具体情况,别被当枪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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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人那你以后处境就非常不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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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PPT展示现状是怎么样的(不评价对错),然后展示你觉得什么可以优化就完了吧(什么可以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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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届生待遇  3倍工作量 这都能入职? 对自己真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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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药学与医疗器械领域专家,建议如下:

1 **合规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194条明确要求QA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上报。这是法定义务,非个人主观行为。

2 **汇报技巧**:PPT应采用“事实+数据”模式(如偏差趋势图、不符合项统计表),避免情绪化表述;按“现象描述→法规对照→改进建议”结构展开,重点突出风险等级而非追责。

3 **沟通策略**:会前与车间负责人单独预沟通,强调共同目标(质量提升);会上以“我们如何协作优化流程”替代指责性语言,引用ICH Q10质量体系持续改进理念。

4 **自我保护**:所有结论均标注法规条款来源,记录会议纪要并由参会者签字确认。工作量问题可提请管理层统筹调配,此属组织资源配置范畴。

依法履职是QA核心价值所在,专业表达与建设性态度能有效降低执行阻力。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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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正解,对事不对人,能发现问题,关键是能给出依据和提出解决方案,或者是怎么做更合理,同时,给出出现这种问题的合理解释。也需要提前和相关人员和领导直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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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与当事人沟通,可能其他人能很好地配合你呢,这样的汇报PPT内容不是内容更加丰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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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wzzz2008 发表于 2025-8-12 15:34
请教一下,哪里规定了,不能由QA负责公用系统的日常监测取样工作呢,

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要干活就得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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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破不说破,先私下沟通,达成共识以后,再公开。朋友,你还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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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6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YY123456 发表于 2025-08-12 15:58
应届生待遇  3倍工作量 这都能入职? 对自己真狠

待遇这个就不说了,3倍是进来后才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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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6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鲁南冯 发表于 2025-08-12 16:50
看破不说破,先私下沟通,达成共识以后,再公开。朋友,你还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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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圣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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