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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林草局、药监局等部委(局)召开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
会议强调,疫情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查违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不得为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及提供交易服务等。
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普通、工业用防尘口罩冒充医疗用口罩,重新包装销售过期失效口罩的行为;严肃查处不符合安全防护标准要求的产品;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行为;严厉打击违反法律规定回收利用和经营医疗废弃物的行为。
2月3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近期印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重点药械产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通知》,重点关注疫情防控用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及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重点关注疫情防控相关生物制品、抗病毒类等药品,严厉打击疫情防控各类药械产品违法行为。
对以下7种违法行为将从快从重查处,依法实施资格罚,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 生产经营“三无”、超过使用期限、非医用冒充医用的假冒伪劣医疗器械;
- 经营无合法来源,使用回收、不合格原料生产的医疗器械;
- 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
- 生产经营假劣药品;
-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进行销售;
- 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
- 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器搜索:【CIO在线】获取最新大健康行业合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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