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干一年!知名老牌药企高价售原料药,触雷反垄断被罚
一纸《行政处罚告知书》,这场历时3年的“东北制药左卡尼汀原料药垄断案”终于尘埃落定。
12月12日晚间,东北制药发布公告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其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滥用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左卡尼汀原料药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行为。
根据修改前的《反垄断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规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东北制药从轻处罚,拟对其处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百分之二的罚款,共计约1.3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东北制药前三季度净利飙升402%,然而此次罚款将把东北制药前三季度净利“罚没”,甚至还不够,不少网友称“白干了”。2022年三季度报显示,东北制药前三季度实现营收65.69亿元,同比增长7.60%;实现归母净利润1.28亿元,同比增长402.55%。
实际上,近年来,原料药反垄断案件近年来频频曝出,不少企业曾在此“栽跟头”。
01 曾被举报“恶意把控”原料药
东北制药前身为东北制药总厂,始建于1946年,是我国最早的化学制药企业之一。
此次反垄断调查,最初起源于一则举报信。早在2018年11月,一篇名为《左卡尼汀注射液原料药被东北制药恶意把控》的公开举报信在网上流传。东北制药自此陷入“原料药垄断”风波。
举报信称,东北制药将原料药左卡尼汀涨价10倍,从700元/公斤上涨8000元/公斤,甚至断供,“导致制剂生产单位无米下锅,药品供应中断,医院临床和患者使用长期得不到稳定供给”。
此外,举报信中还提及,和东北制药多次沟通协调,对方均不愿供货。“由于药品政策的特殊性,别的原料药生产厂家不能短时间内供应该原料药,制剂生产厂家也不能随意更换原料药供应商。”
彼时,东北制药作为当时国内唯一符合药用标准的左卡尼汀原料药供应企业,一时间风光无两。
当时,举报信列出了多家受影响的制剂生产厂家,包括哈尔滨誉衡制药、江西东抚制药、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浙江北生药业汉生制药等。
涉事事件中的左卡尼汀注射液,适用于慢性肾衰长期血透病人因继发性肉碱缺乏产生的一系列并发症状,临床表现如心肌病、骨骼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以及低血压和透析中肌痉挛等。
不过随着“恶意垄断”“抬高原料药价格”等关键词,社交平台迅速发酵,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对此,东北制药通过互动平台解释,经咨询公司相关部门得知,左卡尼汀原料药成本受环保、搬迁等原因,以及原料成本上涨特别是员工工资上涨的影响有所上涨,销售价格有所上涨。
不过,这并没有打消大众心中疑虑。一年后,即2019年11月,东北制药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案件调查通知书》,左卡尼汀注射液原料药产品销售行为因涉嫌垄断被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1月4日正式立案,进行反垄断调查。
此番,时隔三年,随着判决结果的落定,该事件也终于告一段落。
02 罚单出炉,三季度白干?
处罚结果似乎并不令人意外。
12月12日晚间,东北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9日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东北制药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滥用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左卡尼汀原料药行为,违反《反垄断法》,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行为。
根据修改前的《反垄断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规定,对东北制药从轻处罚,拟对公司处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百分之二的罚款,共计13300.44万元。
然而令人唏嘘的是,根据东北制药2022年三季度报,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5.69亿元,同比增长7.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亿元,同比增长402.55%。不过,即使前三季度净利飙升402%,也并不够付本次罚款。
目前,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显示,除了东北制药,海思科、齐都药业、诚达药业、凯惠药业、泓博智源等企业拿到左卡尼汀相应批文。
实际上,在原料药领域,因“触雷”反垄断法被罚的不止东北制药,近年来频频曝出,且罚款金额动辄千万。
《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显示,2019-2021年间,国家共查办102件医药行业垄断案件,累计罚款达9.5亿元。在2021年查处的医药行业垄断案件中,与原料药垄断相关的案件共有5起,罚没金额超1.7亿元。原料药垄断案件的情节往往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而其带来的后果有可能是药品的“停产断供”。
就单原料药领域就涉及一些知名药企如天药。2021年4月,天药股份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因涉嫌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垄断,被罚没4402.26万元。
对此,国家也不断加大对医药行业的反垄断力度。2021年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此外,为打击原料药垄断行为,近年来我国已陆续发布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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