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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的一粒“小胶囊”,牵出1.7亿元特大假药案

2023-02-02 00:39 发布者:论坛蒲友 来源:GMP行业药文

电商平台销售的一粒“小胶囊”,牵出了一起跨省特大制售假药案,号称能治风湿痛、关节痛,实为木瓜粉、玉米粉、双氯酚酸钠混合而成,“三无产品”贴上假药商标,摇身一变就成了“特效药”……


近日,仪陇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联合出击、专案攻坚,历时数月,远赴河南郑州、禹州等地,成功捣毁制售假药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扣药品包装盒等材料330万个、假药胶囊350万余粒,以及木瓜粉、双氯酚酸钠等制假原料8500公斤,涉案金额高达1.7亿元。


顺藤摸瓜,网售假药大案“浮出水面”


今年5月,仪陇县市场监管局稽查执法人员在县内一药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一位老人正手持药瓶和包装盒,向药店营业员咨询品名为“乌梢蛇佛手胶囊”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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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该药品外包装有些说不出来的怪异,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高度警觉,立即向该名老人仔细询问药品疗效和购买地址等情况。经老人回忆,该药是其女儿在一家网店购买的。


通过老人女儿提供的快递单,执法人员登录售药网店后,与国家药监局网站注册大数据比对分析,发现该网店疑似销售假药。


根据该线索由点及面、深挖细查,执法人员相继在网上发现“蓝天代购小店”“天策食品”等10余个店铺在售卖同类“乌梢蛇佛手胶囊”产品。


因案情重大,仪陇县市场监管局迅速上报南充市市场监管局,在得到“乌梢蛇佛手胶囊”是假药的认定后,立即启动假药案件办理行刑衔接机制,将该案移送至仪陇县公安局。其后,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始奔赴多地“顺藤摸瓜”。


跨省打假,捣毁假药制售窝点


地域不熟、网店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远赴河南省郑州、禹州两地,完成了对胡某、刘某等犯罪嫌疑人所经营网店网销假药的数据调查取证,锁定了朱某、黄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固定住所,梳理出多个疑似生产假药的窝点。


经过连日摸排走访、全程跟踪蹲守、秘密调查取证,专案组在当地执法部门的配合下,果断收网,成功抓获朱某、黄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捣毁生产销售假药的5个窝点。


经查明,2021年1月以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朱某、黄某通过电商平台倒卖声称具有治疗风湿痛、关节痛等功效的“便宜药”,赚取差价、牟取利益。


2021年5月,朱某为牟取更大利益,学习了生产制作假药技术,购买了胶囊灌装机、胶囊压机等生产设备,将木瓜粉、玉米粉、双氯酚酸钠等原料按比例混合制作了大批胶囊,并在瓶身加贴“乌梢蛇佛手胶囊”的药品标识。


为扩大假药生产规模,朱某通过黄某先后雇请刘某、赵某等人,在赵某家用养猪场内生产胶囊药,由刘某等人分别在其自用住宅内进行包装。


为扩宽销售渠道,朱某先后在购物平台注册并向他人购买了10余家店铺,以网络下单、快递邮寄的方式,面向全国顾客销售其生产的假药,涉案快递单高达8万份。


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记者了解到,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期间,朱某、黄某等犯罪嫌疑人生产的22种假药商品销售额达61万元,在涉案窝点及库房查获的成品假药商品共计19274瓶。


朱某、黄某等人制售大量假药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该案已移送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记者注意到,市场监管系统在本案案件线索上快移快送、在假药鉴定上快接快检,公安系统在案件受理上快接快处、抓捕行动快速准确。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制售假药数量较多、作案手段隐蔽、查办难度较大,本案成为省药监局挂牌督办案件,并获得公安部表扬。


辨别真假药的技巧


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使用者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切勿轻信电话推销、路边小摊、微信、无名网站销售等所谓的“灵丹妙药”,轻则贻误病情,重则危及生命健康。


买药一定要看好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合格的药品这三样缺一不可;我国药品的批准文号统一格式为国药准字H(Z、S、J)+ 8位数字组成,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nmpa.gov.cn/)中查询。


合格药品的包装外观颜色纯正,印刷精美,字迹清晰。假药边缘不整齐,印刷字迹有些模糊、重影,字色深浅不一。每盒药品的包装盒上都有一个唯一的识别代码,一般为21位。揭开代码标签,拨打防伪电话就可以识别药品真假。


所有药品外包装或说明书内要详细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网址等内容。假药的这些项目不齐全或编造假信息。


看药品说明书或者识别药品气味也是判定药品真假的方法之一,广大群众还是需要明确分辨技巧,提高防范意识,鉴别假药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在此提醒广大用药群体,假药害人害己,买药还是要去药店、医院等正规渠道。(第四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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