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济、信达、荣昌、康方等纷纷大涨!沪港两地创新药大反弹?医保谈判新规透露多项利好信号
今日午后,A股与港股的创新药板块双双出现“沸腾”之势。
截至收盘,A股中,荣昌领涨,涨超16%,贝达也涨超10%,百济则涨超9%;港股中,复宏汉霖涨超17%,康方与信达涨超10%,康诺亚-B则涨超8%。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上涨4.06%,港股医药ETF则上涨3.62%。
创新药板块大涨的原因,来自今天中午国家医保局公布的《谈判药品续约规则(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与《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两份征求意见稿中多处细节调整,让产业看到了创新药在医保谈判中新的生机。
简易续约规则:降价走向温和?
“老品种”可纳入常规目录、谈判药品降幅缓和、续约档位提升,是总体而言的三大变化。
具体来看,《谈判药品续约规则》显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药品,可以纳入常规目录管理:非独家药品;2019年目录内谈判药品,连续两个协议周期均未调整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的独家药品;谈判进入目录且连续纳入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超过8年的药品。
同时,《谈判药品续约规则》新增:连续纳入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超过4年的品种,支付标准在前述计算值基础上减半。一位行业分析人士告诉E药经理人,从规则来看,在医保目录中超过4年的品种,就算实际基金使用比预算超出对应比例,但是降幅可以在标准的基础上折半;在医保目录中超过4年的品种若要增加适应证,扩大适应证所导致的医保预算超出部分,对应相应的比例会有降幅,但降幅可以在标准的基础上折半。这些将利好于前几年卖的好的老产品。
对于2022年重新谈判或补充协议新增适应证的品种,《谈判药品续约规则》明确今年计算续约降幅时,将上次已发生的降幅扣减。
《谈判药品续约规则》还提出,独家药品、协议期基金实际支出未超过基金支出预算的200%,且未来两年的基金支出预算增幅合理的药品可以简易续约,续约有效期为2年。上述规则还规定,1类化学药品、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和3类中药,续约时如基金实际支出/基金支出预算值大于110%,企业可申请通过重新谈判确定降幅。如谈判失败,将调出目录。
有分析师表示,当超支≥110%,企业可以选择不接受简易续约的降幅规则,重新进行医保谈判,但谈判降幅未可知,谈判失败反而会被调出目录。虽然一方面让企业有了选择权,但另一方面也增加了风险。
此外,《谈判药品续约规则》还提出,医保支付节点金额会从2025年做调增,原规则相关档位2 亿元、10亿元、20 亿元、40 亿元从 2025 年开始相应调增为 3 亿元、15 亿元、30 亿元、60 亿元,四个档位对应额外增加幅度2%/4%/6%/8%。续约规则不再按照销售金额65%计算,会按实际医保支付药品费用/企业预测药品费用的比例来算。前述分析人士认为,这会对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
非独家药品竞价:70%支付标准,防止过低报价
在非独家药品竞价的规则中,新增了70%支付标准的规则,在行业看来,这是有效防止竞价中出现过低报价而设置的底线。
《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中显示,药品通过竞价纳入医保目录的,取各企业报价中的最低者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企业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的70%,以医保支付意愿的70%作为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以征求意见稿中的举例来看,某药品有AB两家企业生产,医保方测算支付意愿为100元。若AB报价均高于 100 元,没有企业入围,该药品通用名不被纳入《药品目录》;若AB报价中有一家低于 100 元,该药品通用名被纳入《药品目录》,支付标准取AB报价中低者。在这一过程中,如有企业报价低于70元,该药品的支付标准为70元。
自去年医保局增加“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允许企业通过竞价方式准入目录并确定医保支付标准,解决了一些非独家药品价格较高、难以进入目录的问题。随着今年规则中新增“以医保支付意愿的70%作为该药品的支付标准”,有业内人士认为,或许因为在2022年的非独家竞价中,出现了报价过低的情况,医保局今年通过优化规则来防止这种情况的再度发生。
该业内人士表示,防止非独家竞价谈判中因个别企业的过低报价影响同通用名其他企业的价格支付标准,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防止出现降价降质或价格过低无法保证供应的情况发生。
目前,两份规则都处于国家医保局公开征求意见稿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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