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产销假劣药、这3家药企被重罚!
近日,四川、安徽药监局分别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其中安徽旭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炒酸枣仁被处罚130万;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销售药黄芪被处罚57万;四川仁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药中药饮片青葙子被处罚30万。
1、四川仁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3〕1031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假药中药饮片青葙子(批号:201201-1)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0年12月12日生产中药饮片青葙子(批号:201201-1)993.5kg,销售了165kg,共召回95.5kg,违法所得2194.5元,货值金额为30798.5元。上述中药饮片青葙子(批号:201201-1)经监督抽验,〔性状〕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标准规定,属于《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情形,为假药。
处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处罚内容:
1.没收假药中药饮片青葙子(批号:201201-1)923.5kg;
2.没收违法所得2194.5元;
3.处货值金额为30798.5元(不足10万按10万计)3倍罚款30万元。
1、安徽旭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旭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3〕2-250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违法事实:接省局《国家药品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函》(药监综便函〔2023〕124号),标示为安徽旭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炒酸枣仁(批号220413-2)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YP20231411。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名称:安徽旭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炒酸枣仁
处罚内容:
1.没收炒酸枣仁(批号220413-2)21.043kg;
2.没收违法所得1277854.1元
2.处罚货值金额一倍130.335万元;
2、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3〕2-263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违法事实:2023年9月15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364号),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书(报告书编号:XAYP20231173),标示生产单位: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检品黄芪(批号230403),含量测定黄芪甲苷不符合规定(标准为不得少于0.080%、检验结果为0.047%)。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名称: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销售药黄芪
处罚内容:
1.没收中药饮片黄芪(批号:230403)250.4kg/2504瓶;
2.没收违法所得12595.2元
2.处罚货值金额5.7倍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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