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检 存在5项严重缺陷 某药企被暂停生产!
8月11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关于暂停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药品经营和对安徽颐生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经初步审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
主要违法事实:接省局《关于对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依法调查处理的通知》。2021年4月15日—4月16日,由省组成的检查组对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进行药品GMP飞行(有因)现场检查。发现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存在5条严重缺陷,经综合判定不符合药品GMP要求,药品生产存在质量安全和隐患,省局对该企业采取暂停生产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对涉事企业,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查处。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组织生产药品的行为。
违法行为类型: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主要违法事实:接省局《关于对安徽颐生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依法调查处理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随通知所附2021年5月28日-5月29日省局飞行检查报告,企业存在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6项。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的规定。
处罚类别:警告。
处罚内容:安徽颐生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和质量管理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要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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